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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王博教授做客五楼自拍 珞珈讲坛主讲:基于万物“自然”的道家秩序哲学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26-05-19

本网讯(通讯员陈晗倩 )5月15日,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、北京大五楼自拍 务委员会副主任王博教授做客五楼自拍 珞珈讲坛第534讲,带来题为“基于万物‘自然’的道家秩序哲学”的报告。五楼自拍 党委常务副书记沈壮海出席讲坛,为王博教授颁赠珞珈讲坛纪念牌,五楼自拍-色情网-电影网站 院长李佃来教授主持讲坛。

王博教授首先向师生介绍了讲座的题目。中国哲学始于对秩序的反思,并表现为对秩序之本的追问。相较之下,古希腊哲学关注“天”,中国哲学则关注“天道”,而“天”与“天道”的区别,即是存在与秩序的区别,也因此“道”突显为关系的范畴,而非存在的范畴。在道家的秩序哲学中,一个重要的概念是“自然”。“自然”与“万物”直接相关。在中国哲学中,“万物”并非与人无关的存在,其一方面容纳了人这一特殊的类别,一方面形容人的生活的世界,在某些情况下可视同于“人”的概念。

王博教授指出,人生在世的实质是生活在某种秩序之中。不同的秩序规定了不同的生存方式。就历史的事实而言,没有永恒的秩序形态,任何一种具体秩序总是处在崩溃与重建的循环之中。在中国,哲学时代始于对秩序之变的反思。周代礼乐秩序的崩溃,开启了人们对新的秩序的想象,也使得围绕着秩序的思考,以追问地基,即寻找秩序之本的方式而呈现。本源性的思考带来的是不同的秩序设计与秩序精神。

在中国,就秩序的性质而言,任何的秩序都是关于万物的秩序,也因此关联着我们如何理解万物及其存在的样态。万物的秩序即是人的秩序,它在中国哲学对于政治和伦理世界的特殊关注中得到突出的体现。当回到周秦之变的时代场景之中,以国家建构的形式为表现,可以说一切秩序都关乎于政治秩序,在其中,具体的讨论在政道、治道、治法等不同维度上予以展开。而以“道”的方向为代表的哲学反思,则将对于政治秩序的思考转深为对于生命秩序、宇宙秩序的追问。在这种意义上,中国的秩序哲学以天人相通为一般结构,在将“万物”纳入视野之时,又不断强化对于秩序之根基的思考。

不同的秩序可由共同体结构之中的三个因素,即国、家、个体的关系的方式予以分别和描述。具体而言,法家秩序更关注“国”的维度,而放弃了对“家”和“个人”的关切。儒家秩序更注重“国”和“家”的均衡及其之间的正向的关系。道家秩序则更多关注“个体”,且由于缺少“家”的维度,“个体”直接面对“国家”。这种差异反映了多元化的秩序形式与秩序精神。

王博教授指出,道家哲学的出发点是万物的“自然”。“万物”首先指向世界之中的所有存在物,是物本身的多样性与差异性的体现。当我们试图去思考如此复杂、多样并处在变化之中的“万物”是否具有某种统一性的时候,便涉及“一”和“万”的关系。伴随着不同的秩序设计,其呈现为两种形态,一种是“粲然”,一种是“浑然”。“粲然”的形态以儒家的礼乐、伦理的秩序为代表,在其中每一物占据固定的位置,并与其他物处在确定的关系之中。依靠这种“粲然”的秩序,万物被连接起来,这种思考在宋儒的“万物一体”中得到集中的表现。“浑然”的形态意味着,在道家的秩序之中,物与物之间的边界并非清晰可辨。它不否认我们能够对这个物与那个物进行分别,但也不肯定我们能够说明分别在何种意义上呈现。在浑沌的状态之中,万物之间的作用与关联,展现为或松或散、或厚或薄、或亲或疏的形式,从整体上表现为“浑然一体”的形态。道家特别强调“浑然的个体”,即没有得到明确规定的个体。在其中,个体不由任何确定的本质或属性来刻画,也因此一种仅仅指向物自身的、可区别开事物的不同性质的“自”(自生、自化、自知、自胜等)便成为了最醒目的概念。“浑然”对于差异的承认,直接关联着“自然”。而“自然”的意义,可在与之相对的几个概念,即外物的“他然”、被动的“使然”、规范的“应然”、普遍的“同然”的对比中得到清楚的呈现。

在道家哲学传统内部,“自然”拥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。王弼以“无称之言,穷极之辞”点明“自然”的无可言说的性质。事实上“自然”的基础含义即是自然而然,事物的方与圆、短与长等“自己如此”的存在样式,即是“自然”。“自然”的另一个含义是“不知其然而然”,每一事物的“自然”的表现,无外乎老子所言的“玄之又玄”。从生成的角度而言,“自然”强调事物的自生、自化,而非由外在于万物的他者所生。在“自”“然”之外,庄子的“性命之情”、“真”、“天真”,王弼的“性”(指向差异性与个体性)都是用来刻画“自然”的经典概念。

在这个意义上,道家基于万物“自然”的秩序便有着清晰的价值指向。道家的秩序首先是保证万物“自然”的秩序。王弼以“全物之真”“物之俱存”描述这一目标,前者强调万物不能以人所强加的变形的方式出现,后者则期许一种将所有事物都肯定下来的秩序。由此出发看齐物论,“齐物”的目的即是希望万物在某一个尺度下能够被全部地肯定下来,其所关联的,即是“以道(无)观之”的独特视野。与秩序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命名。道家的态度是认定事物在根本上是不可命名的,因而就守护万物的“自然”而言,道家逻辑地接受了“名自命也,物自正也”,即事物的自我命名。因此道家并不反对命名,而是在“无名”的基础上探讨一种命名的可能性。延续老子的“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”,王弼提出“形名俱有而邪不生”,所谓的“邪”即是“任名以号物”,警惕名成为物的优先性的价值。而当“名”以善或美的名义来规范事物时,便造成了对万物的“自然”的损害,反过来讲道家对于命名的反思即是追求物的解放。此外,就基于万物“自然”的秩序而言,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,即当过分地强调差异和个体的时候,万物的共同的世界、彼此的关系将如何建立。换言之,万物如何在自生、自化的同时实现共生、共化。即使后者并非思考的重点,但却必然会在思考中呈现。庄子的“相与于无相与”“万物群生,各适其性”,郭象的“自为而相因”提供了某种回应,呈现出道家哲学传统对这一问题的特有关切。

王博教授认为,“自然”的逻辑后果是“虚无”,即“自然”内在地要求着“虚无”。因为只有“无”的设定才能保证万物之“自然”。相对于老子的“有生于无”,庄子的“有不能以有为有,必出乎无有”,王弼真正确立了“无”的原则。“将欲全有,必反于无”强调基于个体的“全物之真”与基于全体的“物之俱存”。“无形无名者,万物之宗也”则将道家的立场与其余将“有形有名”者视作世界之基础的思考做了清晰的划界。当然,“无”并非某种存在或某个实体,王弼指出“夫无不可以无明,必因于有。故常于有物之极,而明其必由之宗也”,即是说明“无”实质是透过在有的世界中发挥的作用才得以彰显自身。故“无”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“体”,无论是形体之体,还是体用之体,而只是“用”,这是从老子到王弼的道家哲学对于“无”的特殊理解。

王博教授指出,在道家秩序哲学中,生命成为最重要的领域之一。基于万物“自然”的秩序,实质上是一种把万物都肯定下来的“无弃人”“无弃物”的包容性的秩序。由于不存在着任何不合秩序的人,那么如何看待残疾人便构成了一个问题。事实上残疾的界定源于标准的介入。老子也仅在一般的意义上区分善者与不善者,信者与不信者,而不另立某种标准。道家同样讲求理想的人格与生命,却不是基于某种特殊的分判,而只是为了描述一些以如此的态度看待这个世界的人。这些人被称作真人、至人、神人、圣人,他们透过一种超越形体和自我的“无”“大通”的视野,看到的是一个“与物为春”的世界。庄子的“自适其适而不适人之适”,揭示的即是生命的“做自己”的精神。

道家秩序哲学同样关注政治的领域。道家将道、天、地、王予以并列,根本上关注“道”所指向的“无”,即以君主的“无为”作为政治的最高原则,而君主的“无为”成就的即是百姓的“自然”。“无为”体现为“不仁”的态度,这在道家仅关注天、地、君而忽视亲、师的事实中可见一斑。道家提出了与政治密切相关的“玄德”的观念,根本上仍是为强调一种“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的“无为”的原则。权力的自我节制,意味着不是从自我出发,而是从他者与万物出发去理解世界,由此呈现的,即是道家哲学的宽容的精神,道家的秩序也因此而成为一种留白的秩序。

在互动交流环节,现场师生踊跃提问。王博教授围绕“宋儒对道家不能明体达用的批评”、“道家是否平衡不确定性和效率”、“道家如何看待个体的善恶”、“道家与新自由主义的区别”等问题,与现场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。本次讲坛在愉快的讨论氛围和思想碰撞中结束。

(编辑:邓莉萍  审稿:贺念  终审:刘慧)